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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广州法律咨询-广州专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律师,行政诉讼法规定咨询

    时间:2026-02-03 02:46:42  编辑:房产资讯  来源:资讯  浏览:5次   【】【】【网站投稿
    文章更新时间:2026-02-03,

    海珠广州法律咨询

    地址:广州海珠南洲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联系人:张静律师

    广州专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律师,行政诉讼法规定咨询

    广州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多少天内作出复议决定?

    张静律师解答:蕞长90天内。

    判决书节选: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第三十一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蕞多不超过30日”本案被告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收到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后,查明相关事实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案涉复议决定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其复议程序合法,原告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的主张不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行政诉讼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服务范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集体收益分红、征地补偿款分配、征地拆迁民告官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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